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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銀行保障資金安全官宣下調限額
多家銀行保障資金安全官宣下調限額
多家銀行保障資金安全官宣下調限額,對銀行來說,加強賬戶管控可在一定程度上為用戶筑起一道防范電信詐騙的防線。同時可能會為用戶的日常消費和交易帶來一些不便。多家銀行保障資金安全官宣下調限額。
多家銀行保障資金安全官宣下調限額1
近日,農業(yè)銀行、浦發(fā)銀行、光大銀行、龍海農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紛紛發(fā)布公告,對部分客戶個人網銀、掌銀轉賬、網上支付交易和非柜面業(yè)務的限額進行調整,單日限額調整至1萬元甚至幾千元不等。銀行為何要對個人非柜面交易限額進行調整?調整后對你有哪些影響?
銀行調整非柜面業(yè)務限額
近日,農業(yè)銀行發(fā)布公告稱,近期電信網絡詐騙頻發(fā),為保障客戶賬戶和資金安全,落實監(jiān)管規(guī)定,該行會陸續(xù)對部分客戶個人網銀及掌銀轉賬限額進行調整。
無獨有偶,今年3月,浦發(fā)銀行發(fā)布了多個公告,該行成都分行、長沙分行、福州分行均發(fā)布了關于調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的公告。其中內容也大致相似,“為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我行將根據賬戶使用情況,適當調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p>
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近日也發(fā)布了公告表示,自2022年5月12日起,該行將對網上支付交易限額進行調整,主要內容如下:網上支付交易,即您通過各類網上交易渠道消費并通過光大銀行支付平臺完成的支付交易。網上支付交易默認單筆限額及單日限額本次統(tǒng)一調整為10000元人民幣。
4月9日,龍海農商銀行也發(fā)布了《關于批量調整存量個人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的公告》。調整方案稱,批量調整是指參考客戶預留的個人信息(年齡等)、近6個月收付款交易金額、筆數以及賬戶余額等因素后,對賬戶進行風險分級分類后設置不同檔次的非柜面業(yè)務限額(柜面交易、收款業(yè)務不受限),調整開始時間為2022年4月20日。
不少銀行在公告中提到了“非柜面業(yè)務”,簡單來講就是不在銀行柜臺辦理的業(yè)務,包括但不限于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網關支付、快捷支付、銷售終端(POS)、自助柜員機(ATM)等業(yè)務。
事實上,中新經緯梳理發(fā)現,早在2021年9月起,已有不少農商行、農村信用社發(fā)布了批量調整個人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的公告,發(fā)布公告的銀行多集中于福建省、貴州省等省份。
對于調整范圍,部分銀行將其劃定在“非活躍個人結算賬戶”。比如福建龍巖農村商業(yè)銀行公告解釋道,“非活躍個人結算賬戶,是指連續(xù)三個月未主動發(fā)起任何收付業(yè)務且賬戶日均余額低于100元的個人結算賬戶”。順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稱,“非活躍個人結算賬戶指連續(xù)六個月未主動發(fā)起任何收付業(yè)務且上季度賬戶日均余額低于500元的個人結算賬戶”。
也有銀行將范圍劃定的更大,比如福建海峽銀行調整范圍則為:2021年日均余額小于1000元且開戶日期為2020年7月1日起的人民幣個人活期結算賬戶(社保代發(fā)賬戶等個別賬戶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銀行將非柜面業(yè)務限額設置在單日累計支付限額5000元(柜面交易、收款業(yè)務不受限)。
劍指電信詐騙
對于調整限額的原因,農行客服人員表示,按照監(jiān)管機構開展關于電信詐騙相關的專項行動,將對一些客戶進行限額,“線下渠道轉賬等應該是不受影響的,主要受影響的是手機掌上銀行、網上銀行和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在內的第三方支付?!?/p>
“此舉是為進一步貫徹人民銀行關于個人賬戶分類級別的管控要求,加強個人非柜面交易限額管理,以及防范反洗q的管控,所以增加了個人賬戶的非柜面額度?!逼职l(fā)銀行的客服人員表示。
龍巖農商銀行則在公告中透露,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中心支行和龍巖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加強存量賬戶管理的通知》要求,結合該行實際,自2022年3月28日起,批量調整該行非活躍個人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
福建海峽銀行在公告中稱,近年來電信詐騙案件頻發(fā),為進一步強化賬戶風險防控,促進廣大客戶合理安排和使用個人銀行賬戶資源,該行將開展個人銀行賬戶非柜面轉賬限額調整工作。
博通咨詢金融業(yè)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分析稱,主要還是跟詐騙多發(fā)以及違規(guī)交易較多有關系,銀行也承擔了很多安全和反洗q的責任。
2020年10月,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lián)席會議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嚴厲打擊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近年來,銀行也在持續(xù)開展“斷卡”行動,不少銀行也開始清理“睡眠卡”。
近年來,電信詐騙事件屢見不鮮。中新經緯曾采訪過多位電信詐騙的受害者,有的是被所謂網店客服退貨所騙,有的是被冒充公檢法的人員所騙,在受騙過程中,部分受害者個人銀行卡賬戶中的資金被詐騙分子盜刷走、或者自己無意識地轉入他人賬戶中,資金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元。
在受騙后,受害者往往對銀行頗有怨言,認為銀行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給詐騙分子可乘之機,甚至起訴銀行要求賠償。
王蓬博認為,限額在大額轉賬時會不方便,但安全性會更有保證,而且一旦遇到詐騙損失會小很多。
安全和便捷性之間如何平衡?
對于此次銀行的調額行動,有網友表示:“網絡詐騙真的太可惡了”,但也有網友稱,“自己著急用錢提現,結果限額了”。
對此,浦發(fā)銀行在公告中表示,如客戶的賬戶交易時提示超過交易限額,而確有非柜面業(yè)務額度增加需要,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銀行卡至上述分行任一營業(yè)網點進行身份核實。
光大銀行則在公告指出,通過光大銀行陽光惠生活APP“交易限額設置”及客服渠道自主修改網上支付交易限額。如此前已經自行調整過網上支付交易限額,將不受本次調整影響,網上交易限額將保持不變。
龍海農商行表示,若需要提升賬戶的支付限額,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至該行網點進行聲明。在核實確認賬戶用途真實合法之后,該行將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調整賬戶支付限額。
現實生活中,如何在保證客戶資金安全和方便客戶之前做好平衡,也是銀行要面臨的挑戰(zhàn)?!昂芏嚆y行已經進行了比較好的嘗試。例如部分銀行在降低賬戶的交易額度之后,用戶仍然可以通過線上的方式進行自助提額。
這樣的額度設置已經能夠滿足一般用戶的日常使用需求。如果額度仍然不夠,還可再去網點申請?zhí)犷~,這樣也能夠滿足少部分大額資金交易的需求?!毙菆D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說。
王蓬博認為,在保障安全上,銀行應該更多的在金融科技上下功夫,提升技防風控水平,而用戶應該避免自己賬戶被跑分和洗錢平臺利用,同時提升自身的防詐騙意識。
多家銀行保障資金安全官宣下調限額2
銀行機構在不斷加大對個人賬戶線上渠道的管理力度。
近期,光大銀行、浦發(fā)銀行、農業(yè)銀行等多家銀行相繼發(fā)布公告,下調個人賬戶線上相關業(yè)務交易限額,包括線上轉賬限額及網上支付交易限額等。
對于調整原因,上述銀行客服人員普遍表示,主要是為了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在業(yè)內人士看來,銀行加強個人賬戶和卡片管理是大勢所趨,未來銀行可能會通過提升風險控制及金融科技水平的方式,在業(yè)務風險防范與用戶使用便利之間獲得動態(tài)平衡。
部分用戶線上業(yè)務被限額
光大銀行主要對網上支付交易限額進行了調整。光大銀行在公告中稱,自2022年5月12日起,將對網上支付交易限額進行調整,用戶通過各類網上交易渠道消費并通過光大銀行支付平臺完成的支付交易,默認單筆限額及單日限額統(tǒng)一調整為1萬元。
光大銀行 資料圖
農業(yè)銀行主要針對部分用戶個人網銀及掌銀轉賬限額進行了調整。
浦發(fā)銀行成都分行、長沙分行、福州分行相繼發(fā)布關于調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的公告稱,將根據賬戶使用情況,適當調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
記者咨詢銀行客服后發(fā)現,多家銀行對線上業(yè)務采取的限額措施,需看個人賬戶實際使用情況及所在地區(qū)相關政策,才能判斷具體限額多少以及是否被限額。例如,農業(yè)銀行客服稱,不同省份、不同地區(qū)的限額調整不同,同一省份涉及不同個人賬戶的具體調整情況也有所不同。
以杭州為例,個人存量客戶電子渠道若12個月以上未有過交易清單,調整后的對外轉賬限額則可能為單日1萬元;以福州為例,個人存量客戶若2年內沒有電子渠道交易及交易清單,則可能單日限額為5000元。
另外,浦發(fā)銀行客服稱,福州關于非柜面限額限制有兩種情況,第一,從2021年9月28日起,各網點在新開個人銀行賬戶后應立即通過交易將新開個人銀行賬戶納入非柜面交易單日限額5000元管控;第二,為福州分行全轄網點半年以內長期無交易記錄客戶;有交易且余額低于100元的V0等級客戶及余額低于1000元的V1等級客戶。
“賬戶進出金額長期異常、長期不使用賬戶交易或有洗錢嫌疑的賬戶,均可能成為被銀行限額的對象,這是銀行加強自身管理風險的手段?!辈┩ㄗ稍兘鹑跇I(yè)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近年來,電信詐騙及個人賬戶違規(guī)交易等情況多發(fā),銀行承擔賬戶安全和反洗q的責任,加大對個人賬戶線上渠道管理力度很必要。
加強個人賬戶管理是大趨勢
近年來,銀行對個人賬戶的管理力度不斷加強,從出手清理“睡眠賬戶”到開始清理“一人超量賬戶”,后升級至將余額低于10元的銀行卡納入睡眠賬戶。尤其是針對電信詐騙,多家銀行自去年起啟動了“斷卡”行動。
業(yè)界普遍認為,此次銀行下調個人賬戶線上相關業(yè)務交易限額,是銀行針對電信詐騙等風險事件對個人賬戶管控的再一次升級。
目前,線上轉賬、網上支付等銀行線上業(yè)務已被用戶廣泛使用。對銀行來說,加強賬戶管控可在一定程度上為用戶筑起一道防范電信詐騙的防線。但從消費者層面看,可能會為用戶的日常消費和交易帶來一些不便。
“加強用戶賬戶和卡片管理將是大勢所趨?!闭憬髮W國際聯(lián)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chuàng)新研究中心聯(lián)席*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表示,預計會有更多銀行跟進個人賬戶管理。但如何在客戶的便利性和資金的安全性上尋求平衡,將是銀行重點考慮的問題。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yè)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上述說法也表示認同,她認為,銀行在防范風險的同時,也要關注金融服務的便利性。
星圖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為用戶提供了如下建議:一是賬戶盤點意識,用戶自己要做好銀行賬戶管理工作;二是風險管理意識,用戶在第三方支付軟件中,對不使用的'銀行卡應及時解綁,對長時間不使用的銀行卡要及時注銷。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用戶千萬不要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銀行卡或支付賬戶。
多家銀行保障資金安全官宣下調限額3
近日,隨著打擊電信詐騙行動的持續(xù)展開,多銀行下調個人賬戶線上交易限額,有銀行甚至單日限額1萬元,引起社會巨大的關注。
銀行紛紛表示,針對相關賬戶的限額工作主要是為了落實相關要求,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風險,保障客戶賬戶資金安全。
多家銀行公告
下調個人賬戶線上交易限額
近期,農業(yè)銀行、光大銀行、浦發(fā)銀行等多家銀行紛紛發(fā)布公告,將對部分客戶個人網銀及掌銀轉賬限額或網上支付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農業(yè)銀行:對部分客戶個人網銀及掌銀轉賬限額進行調整
4月2日,農業(yè)銀行發(fā)布《關于調降部分客戶網絡金融渠道交易限額的公告》:
近期電信網絡詐騙頻發(fā),為保障客戶賬戶和資金安全,落實監(jiān)管規(guī)定,我行會陸續(xù)對部分客戶個人網銀及掌銀轉賬限額進行調整。
屆時,如客戶需要提升線上轉賬限額,請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卡,到我行任一網點辦理。部分地區(qū)因當地監(jiān)管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輔助證明材料,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網點。如因特殊情形無法赴網點進行限額調整,請撥打我行客服電話95599咨詢。
光大銀行:網上支付交易默認單筆限額及單日限額本次統(tǒng)一調整為10000元人民幣。
此前,3月24日,光大銀行已經發(fā)布《關于調整我行網上支付交易限額的公告》,自2022年5月12日起,我行將對網上支付交易限額進行調整,主要內容如下:
網上支付交易,即您通過各類網上交易渠道消費并通過光大銀行支付平臺完成的支付交易。網上支付交易默認單筆限額及單日限額本次統(tǒng)一調整為10000元人民幣。您可通過我行陽光惠生活APP“交易限額設置”及客服渠道自主修改網上支付交易限額。如您此前已經自行調整過網上支付交易限額,將不受本次調整影響,您的網上交易限額將保持不變。
浦發(fā)銀行多分行:適當調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
浦發(fā)銀行成都分行、長沙分行、福州分行、杭州分行等相繼發(fā)布關于調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的公告稱,將根據賬戶使用情況,適當調整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非柜面業(yè)務限額。
涉案金額巨大
兩部門聯(lián)合督辦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
上述銀行紛紛表示,針對相關賬戶的限額工作主要是為了落實相關要求,防范電信網絡詐騙風險,保障客戶賬戶資金安全。
當前,隨著互聯(lián)網經濟和電信產業(yè)的迅猛發(fā)展,以電信網絡詐騙為代表新型犯罪持續(xù)高發(fā)已成為上升更快、群眾反映更為強烈的突出犯罪之一?!百€博殺豬盤”“刷單貸款”等詐騙行為頻繁發(fā)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家銀行下調個人賬戶線上交易限額的同時,近日更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掛牌督辦浙江“12.30”案等5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 犯罪案件。
近年來,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密切協(xié)作配合,依法、從嚴、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lián)犯罪,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但當前電信網絡詐騙 犯罪依然高發(fā),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尤其是詐騙 犯罪集團組織人員赴境外窩點對境內普通民眾實施詐騙,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
據介紹,這次掛牌督辦的5起案件都是跨境電信網絡詐騙 犯罪集團案件,被害人范圍較廣、人數較多,多起案件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危害嚴重。
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將堅持境內境外、網上網下一起打,重點抓捕、嚴厲打擊犯罪集團的幕后“金主”和骨干分子,尤其是推動境外涉詐在逃人員通緝、引渡、遣返工作;全面懲處為犯罪集團提供個人信息、技術支持、支付結算等幫助的違法犯罪團伙,堅決鏟除犯罪窩點,堅決斬斷犯罪鏈條。
同時,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將把追贓挽損工作貫穿案件督辦全過程,深入徹查資金流向,依法及時凍結、追繳涉詐資金,扣押處置涉案財物,督促犯罪分子主動退贓退賠,盡更大努力以更大限度挽回人民群眾財產損失。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嚴正告誡滯留境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分子認清形勢,不要心存任何僥幸,盡快回國投案自首。
對于涉案財物來源不清楚的如何處理?
對被調查人違法取得的財物,監(jiān)察機關可以依法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目的是防止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在經濟上獲得不正當利益,挽回職務違法行為給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和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造成的損失?!皼]收”,是指將違法取得的財物強制收歸國有的行為,沒收的財物一律上繳國庫。“追繳”,是指將違法取得的財物予以追回的行為,追繳的財物退回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依法不應退回的,上繳國庫?!柏熈钔速r”,是指責令違法的公職人員將違法取得的財物予以歸還,或者違法取得的財物已經被消耗、毀損的,用與之價值相當的財物予以賠償的行為。責令退賠的財物直接退賠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無法退賠的,應當上繳國庫。
如何正確處理刑事涉案財物初探
對刑事涉案財物的追繳和管理,不僅關系到受害人權利的保護,還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財產權利。盡管刑事涉案財物(主要是贓款贓物)在法律、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等規(guī)范中均有規(guī)定,但司法實踐中的操作還是比較混亂,司法機關都從自身工作實際出發(fā),制定了對涉案財物的管理規(guī)定,但實施的情況仍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改善目前這種狀況,才能使執(zhí)法更加規(guī)范。筆者就如何正確處理刑事涉案財物作初步探討,以供商榷。 (一)刑事涉案財物處理的基本原則 1、相當性原則 在追繳、沒收違法所得與犯罪工具等涉案財物時,司法機關需受到一定的限制。該限制細化成原則后,又被稱為相當性原則,即沒收的結果應與犯罪情節(jié)的可責程度相當,如沒收在輕微犯罪行為中作為交通工具的汽車,沒收之結果與犯罪情節(jié)兩者相形之下顯然過當,即屬違背相當性原則。 筆者認為,相當性原則是罪刑相當原則在刑事涉案財物處理中的具體運用與體現。從實踐來看,需要從涉案財物的利用方式、使用頻度、與犯罪行為的關聯(lián)程度上,也可以表現為涉案財物的價值大小、沒收結果與犯罪后果的對比程度加以判斷。也就是說,追繳沒收應以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為基礎,全面、充分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損害后果、財物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以及財物處理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合理界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與“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的范圍,兼顧、平衡犯罪人、國家、被害人與善意第三人等各方的利益。 2、經濟原則 司法機關處理涉案財物要考慮可能支出的成本,確保被害人利益與國家利益保護的更大化。如某盜竊案中,按正常程序被害人實際上得不到任何補償,并不符合經濟原則與被害人利益保護的更大化原則。據此,可考慮由法官確立一個合理底價,無須經過評估等程序即對扣押電腦予以拍賣;在被害人同意時,亦可考慮以合理的價格直接將電腦發(fā)還被害人。同時,如果所得物價值很低,追繳沒收反而可能花費更大的,根據經濟原則,一般不再予以追繳。 (二)刑事涉案財物處理的實體認定規(guī)則 1、明確涉案財物的認定標準 一是我國民法相關規(guī)定亦明確用于非法活動的財物應予收繳。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等。而且,如果將錢款發(fā)還被害人,則有變相縱容此種行為之嫌。 二是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案件同樣存在被害人。雖然此類案件的受害者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侵財型案件的被害人似有不同,因為這些案件的參與者往往明知其參與行為并不完全為國家法律所許可,本身具有一定的過錯,但對此類案件的一般參與者,仍宜賦予其被害人的地位。主要理由在于:第一,此類案件與詐騙類案件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能否認定犯罪人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實踐中,即使司法機關對有些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案件定性也存有巨大爭議,故要求此類案件的一般參與者對犯罪人的主觀故意做一個精準的判斷不切實際,也不合情理。第二,認定此類案件的受害者為被害人,并不違反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精神。根據刑事訴訟理論,被害人作為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與案件結局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不僅具有獲得經濟賠償與補償的愿望,而且更有對實施侵害的犯罪人進行法律上譴責、懲罰的要求。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的一般參與者也符合該情形。第三,“兩高”及證監(jiān)會等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此亦持肯定意見,該通知明確規(guī)定:如果非法證券活動構成犯罪(一般認定非法經營犯罪),被害人應當通過公安、司法機關刑事追贓程序追償。 三是違法所得應當包含間接收益在內。也就是說,利用違法所得經營或者投資所得之利益,均應認定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主要理由是:其一,將一切犯罪收益作為違法所得追繳,是由收益來源的違法性所決定的,體現了“任何人不得因犯罪獲利”這一重要的法律原則,更是預防犯罪的本質要求,能切實割斷犯罪的“經濟原動力”。其二,從我國相關司法解釋來看,明確了對犯罪收益的追繳。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于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于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边@里的收益,即是指犯罪收益,包括投資性收益在內。 2、注重涉案財物處理中第三人財產利益的保護 贓物原則上應適用善意取得。從我國立法來看,雖然物權法中明確規(guī)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但對于贓物能否適用善意取得沒有明確規(guī)定。而相關刑事司法解釋或規(guī)范性文件在不同時期所持立場亦不一致。筆者認為,贓物能否適用善意取得,關鍵取決于所有權保護與交易安全兩者間的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當前我們可側重于交易安全和效率價值,強調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并兼顧財產所有權的“靜的安全”。因此,筆者認同更高司法機關在新近司法解釋中所采取的立場,即如果第三人是在善意情況下取得贓物的,被害人(原物主)不得再有請求回復的權利。同時,贓物適用善意取得至少應滿足如下基本條件:第一,取得人不知道所獲財物系犯罪所得。第二,取得之物須為法律所允許流通,且須在公開市場并經合理的交易方式取得。公開市場是指公共市場或販賣同種類之物品的商業(yè)場所;合理的方式即正當交易、拍賣等不可能對財產的非法來源產生懷疑的方式。若非由此種方式進行的交易,可徑行否定其善意。第三,必須支付合理的對價。第四,物品已經交付給受讓人,需要登記的,已經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需要強調的是,如由他人善意取得之后,再從善意取得者手中惡意取得此物的,也可以沒收。 (三)刑事涉案財物處理的程序保障 1、增設庭審中的涉案財物處理程序,提升刑事司法的公正性 針對實踐中存在的“重定罪輕量刑”問題,設置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已成為當前司法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筆者認為,對涉案財物的處理,我們同樣可以充分利用庭審這個平臺,解決實踐中存在的“重人身輕財產”問題,督促偵查機關做好涉案財物的查封、扣押工作,促使控辯雙方更加重視涉案財物的處理,帶動整個刑事涉案財物處理制度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對于一些涉案財物處理較為龐雜的案件,可以設置相對獨立的財產處理程序,其他案件可以視情增加涉案財物處理的庭審內容,此舉將大大弱化涉案財物處理過程中法官的“閉門造車”現象,提升刑事司法的公正性。 2、加強刑事涉案財物處理中相關民事權利的保護 一是刑事追繳程序與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銜接。刑事案件生效后,被害人因追繳或退賠仍未能彌補損失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一般應予準許。對于案件移送法院執(zhí)行機構后中止執(zhí)行的,被害人應提交中止執(zhí)行書;未進入執(zhí)行程序的,被害人提交生效刑事判決文書即可。當然,法院立案機構可告知被害人相關訴訟風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訟累。至于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即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筆者認為應當不予受理,因為按照更高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guī)定》,只有在刑事案件生效后,經過追繳或責令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的,方能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而不是受理后再中止民事訴訟。二是完善利害關系人財產利益的救濟制度。當前,利害關系人除了通過執(zhí)行異議進行救濟外,難以通過其它途徑來保障其財產權益。筆者認為,司法機關制作的相關涉案財產處理的法律文書,只要與第三人相關的均應送達利害關系人,同時賦予利害關系人針對相關財產處理內容獨立上訴的權利;對于財產處理確有錯誤的,應當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或執(zhí)行回轉程序加以糾正。三是被害人損失賠償相對刑事沒收的優(yōu)先。對于扣押在案且存有價值的犯罪工具等,在被害人的損失尚未得到彌補前,應當將這些財物予以拍賣或折價賠償給被害人,而不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3、構建贓款贓物難以發(fā)還的解決機制 一是構建涉案財物處理的國際合作機制。當前,對于贓款贓物無法發(fā)還境外被害人的,通常做法是沒收上繳國庫。筆者認為,從長遠來看,我們應當按照已參加的《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公約要求,在刑事涉案財物處理領域積極開展相關國際司法合作,以解決境外被害人的發(fā)贓以及我國對流失境外財產的追贓問題。二是對于下落不明的被害人,應考慮發(fā)出公告,同時對公告期間、限定領款期間以及逾期無人領款如何處理等事項做出可操作性強的規(guī)定。三是司法機關可以采取變通措施,盡量方便被害人領取財產。比如,對于身在外地的被害人,可由其委托法院所在地的親朋好友持合法手續(xù)代領;對能郵寄經當地公安機關確認過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提供銀行賬號的,法院可以考慮直接匯款。 4、規(guī)范涉案財物審前處理工作 一是依法及時處理已查封扣押的被害人合法財物。對于部分事實清楚、被害人明確且對款物權屬不存在爭議的案件,查扣機關可考慮在審前發(fā)還扣押、凍結的財物,以及時挽回被害人損失,避免前述鐘某盜竊案中因發(fā)贓不及時所帶來的問題。二是對于財物處理涉及到權屬變更登記的,不宜在審前進行權屬變更。如前述某省紀委在審前便將辦案對象的股票扣劃至紀委機關服務中心名下,容易造成對被告人財產的不當侵害。因此,對于涉及到權屬變更登記的股權、房產、汽車等,在處理時尤其需要慎重。
被電信詐騙的錢能追回嗎?一般需要多久?
世界上大多數電信詐騙都是通過電話進行的,一般來說,老人或孩子更容易上當受騙。而且這些騙子不會親自和你面對面的溝通,只會通過電話騙你的錢。老年人或者年紀較小的孩子不懂這種詐騙方法,他們會為了一些所謂的眼前利益,輕易把錢轉給詐騙者。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作為子女,一定要及時關注老人的動態(tài),身為家長也要多和孩子進行溝通。可以讓父母多參加戶外活動,增加和社會接觸的機會。
一、電信詐騙需要多長時間破案?
一般來說很難恢復。如果詐騙分子還沒有把錢轉過去,轉回來就比較容易了。如果罪犯已經轉移了錢,很難再找回來。一般當他們向公安機關報案時,只能抓捕罪犯,被騙的錢很難找到。所以,為了防止更大的損失,更好的辦法就是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中獎等信息。因為電信詐騙大多是通過電話進行的,而生活中的騷擾電話大多是銷售和詐騙電話。
二、電信詐騙的特點
詐騙電話危害極大,甚至一個詐騙電話就能毀了你的家庭。一般來說,電信詐騙具有以下特點:
1)電信詐騙分子與受害者不會有面對面的接觸;
2)犯罪模式信息化;
3)智能犯罪手段;
4)犯罪區(qū)域分散甚至國際化;
5)團伙作案,分工明確,有計劃詐騙;
6)非法資金轉移速度快。
綜上所述,很多群眾被騙的原因大部分是因為孤獨和寂寞。所以身為子女一定要多關注老人,經常帶孩子回家,并且多多給老人普及各種詐騙知識和法律知識,讓老人提高警惕,這樣才不會不容易被騙。如果遇到騙子要冷靜處理,不要輕易轉款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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